可以提供按鈕,圖像,並在程序動畫文本等值ALT標記的形式。可訪問性的要求,不僅要有必要的文字等值必須提供,但也意味著替代文本必須正確執行。提供替代文本時,請遵循以下準則:
提供按鈕或其他導航組件替代文字應當告知他或她將要採取的用戶。
替代文字傳達更多的信息圖像或動畫應該描述傳達的意思。
ALT標記中使用替代文字應盡可能簡潔(少於156字),同時也傳達了對象背後的意義。要求不能少於156個字符來描述簡潔的描述對象必須附有完整的文字描述。
用於裝飾或者乾脆在頁面佈局中的媒體應該忽略的替代文本或使用“空”ALT標記,這樣屏幕閱讀器不出現不必要的信息給用戶。
ALT標記在程序從對象的名稱創建,因為它是列在標題總管。這是出現在相同的名稱名稱對象的屬性的字段。也作為ALT標記對象名稱應限制在156個字符。
另請參閱:更改對象的名稱
如果你無法用語言形容,在不到156字的動畫,圖像或按鈕,使用文本字幕,隱藏的描述,或彈出窗口,以提供對象的描述。
另請參閱:提供了當ALT標記,不能使用替代文字
如果圖像,你的內容中的動畫或按鈕是沒有信息價值或僅僅是用於裝飾,對象應該具有空ALT標記。這使得屏幕閱讀器忽略的對象,並防止屏幕閱讀器從宣布任何不必要的信息給用戶。
按鍵擬被忽略,應完全從標題可以省略,並且有一個空的ALT標記的圖像不能連接了行動。
另請參閱:使用一個空的ALT標籤的對象
技术支持 | 关于 Trivantis
© 版权 Trivanti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