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可分配单元的继承属性

利用继承功能,直接添加到主作品的对象将出现在作品的每个页面上。此外,直接添加到可分配单元的任何对象将出现在该可分配单元中的每个页上,包括该可分配单元中的节中的页。

另请参见理解继承

继承设置在可分配单元属性中可用。如果在可分配单元的属性中排除某对象,它将不出现在该可分配单元中的任何页上。

要排除继承对象:

  1. 在“作品资源管理器”中,双击可分配单元的可分配单元图形。也可选择图形,右击并选择属性。随即显示属性功能区。

  2. 单击继承设置组中的继承。“继承”窗口随即打开。

  3. 使用该下拉列表可选择以下继承选项之一:

    从父项继承所有对象

    将所有对象置于已继承列表中。这些对象将继续出现在整个可分配单元中。

    不从父项继承任何对象

    将所有对象置于已排除列表中。这些对象将不会显示在可分配单元中的任何页上。

    从父项继承特定对象

    可让您选择要继承或排除的对象。在任一列表中选中一个对象,然后单击箭头按钮即可按照按钮方向将其从一个列表移动到另一个列表。通过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选择对象,可选中多个对象。

  4.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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